昨天晚上看到一則旅遊廣告,讓我想起以前還很年輕時候的一件事。

有一年跟一群死黨計畫開車到墾丁去度假,大家當然也都約好了女朋友一起去,可是我的女朋友(現在的老婆)因為公司的事情沒有辦法一起南下,本來老婆想說不去了,可是這樣我一個人不是會悶壞了嗎??經過千拜託萬拜託,老婆終於答應在下班之後搭飛機到高雄小港機場。

從墾丁到小港機場基本上都要2個小時的路程,所以請老婆在確定準備下班的時候撥個電話給我,當時大約是傍晚5點半左右,可是女朋友只能搭到7點左右的班機到高雄。記得當時從住宿的旅店(在四重溪)出發,一個人開車到小港機場大概7點左右,等了大概1個小時左右,也就是8點多接到老婆。我載著老婆然後自己開車再殺回四重溪,也已經晚上10點左右了。現在回想起來,來回花了4、5個小時,覺得自己還是蠻猛的!!

當時只知道女朋友可以一起來度假,再大的辛苦跟困難也可以克服,現在回想起來,如果老婆現在再要求一次這樣的溫馨接送,不知道能不能達成老婆的要求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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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yoja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